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平原化工被债权人请求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2025-02-20 作者: kaiyun登录网页入口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法律责任。
●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或“被请求人”)的债权人平原县财金开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财金”或“请求人”)以平原化工不能清偿到期债款为由,向平原县人民法院请求其破产清算。
2025年1月8日,公司收到平原化工转发的《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告诉书》,平原化工被债权人请求破产清算。现将有关状况公告如下:
2025年1月7日,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告诉书》((2025)鲁1426破申第1号),其首要内容为:请求人平原财金以平原化工不能清偿到期债款为由,向平原县人民法院请求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则,被请求人对请求如有贰言,应在收到本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平原县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根据资料。
公司将依法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力,并合作法院进行有关作业。平原化工将采纳包含但不限于对破产请求提出贰言等办法活跃应对,但具体办法的有效性仍存在不确定性。
1.假如法院受理本次破产请求,平原化工或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接收,因而导致公司损失对平原化工的控制权。到时,平原化工将不再归入公司兼并报表规模。
2.若后续平原化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将活跃依照法院的破产清算流程参加债权债款的分配,并依照相关财政规则进行账务处理。
3.公司对平原化工的长时间股权出资,已在平原化工全面关停后依照相关规则全额计提减值。如后续平原化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事项不会对公司首要经营事务形成严重影响。
4.公司将依法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力,并合作法院进行有关作业,并促进平原化工依法实行法定责任。
1.截止本公告发表日,平原县人民法院没有作出关于破产清算的任何裁决。平原化工是否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上一任旧存在不确定性。不管后续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将根据法律规则,经过法定程序行使股东权力。
2.公司将注重该事项的后续发展状况,并及时实行信息揭露发表责任。公司有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揭露发表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表的公告为准。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