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国金融法治十大要闻
时间: 2025-04-11 14:41:02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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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奔涌,韶华驰骛。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关键时期,关键一年。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沉着应对,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扩大国内需求、优化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扎实推进。在 2024 年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与金融市场风云变幻的宏大背景下,中国金融领域持续深化改革、砥砺前行,金融法治建设成为稳定经济秩序、推动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支柱。经过中心成员的推荐、梳理与分析,我们甄选出了,期待与大家一同探寻和把握中国特色金融法治的发展规律和前进方向,为中国金融法治行稳致远提供新思维和新路径。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国有资本管理;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长期资金市场功能;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督管理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稳慎拓展金融市场相互连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推进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体系建设,强化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机制;热情参加国际金融治理。
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七个聚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离不开高质量的金融体系建设。“金融”一词在《决定》全文出现34次,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相比,涉及金融改革的具体措施从19条增加到52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制约金融高水平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了涵盖中央银行、金融机构、长期资金市场、金融机关、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开放等方面的改革举措,体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处理好发展与规范、活力与秩序、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总体反映出金融体制改革的两大改革思路:一是增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更看重金融监督管理与金融安全。
2024年,为支持经济回升向好,中国人民银行在2月、5月、7月、9月先后多次降准降息支持实体经济。2月、9月央行分别降准0.5个百分点;7月明示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为政策利率,并同步下调0.1个百分点,9月再次下调政策利率0.2个百分点至1.5%的历史低位。市场基准利率在政策利率引导下持续下行,今年以来,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已分别累计下行35个和60个基点。2024年12月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延续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这也是2010年12月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将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后,时隔多年再度转变为“适度宽松”。
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已出现重大变化,特别是国内面临较为严峻的需求不足、通缩和下降带来的压力,而美欧货币政策则正在全面转向宽松。“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当前情况下实施具有三点积极意义:第一,相比“稳健”的货币政策基调更加积极进取,可以匹配总量、价格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大力度的运用空间,向市场注入充足的流动性,并推动真实利率显著走低。第二,相比“宽松”的货币政策基调要相对更为审慎。由于宽松力度相对适度,因而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导致“大水漫灌”和严重通胀等后遗症。第三,与当前名为“稳健”但实际偏松的货币政策基调相比,其最大的积极意义在于,能够向市场发出更加清晰、明确的政策信号,使得市场各方更好地领会政策的宽松意图,并对后续政策形成一致性积极预期,增强对经济复苏向好的信心。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也存在一些挑战,有几率会使通货膨胀风险与资产泡沫风险,也有一定可能会造成汇率压力,这就需要把握好“度”的关节点或临界点。
《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金融法”,这不仅是落实“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强国、推进中国式金融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面向世界金融发展多极化、综合化、复杂化、脱域化,以及现代金融治理整体化、协同化、系统化、国际化的战略选择。
《金融稳定法》的制定有序进行。6月,金融稳定法(草案)二审稿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并正式对外公布。二审稿在一审稿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的完善,包括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的职责、完善金融监督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以及与别的金融法律的衔接等。对比2022年4月的草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12月的草案一审稿以及2024年6月的草案二审稿不难发现,草案二审稿虽然在总体上维持了草案征求意见稿与草案一审稿的框架体系与立法思路,但在体制机制与制度设计等方面则对其进行了较大幅度完善和创新,充足表现了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领域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对金融体制改革最新成果的立法确认。具体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完善金融稳定管理体制,明确规定了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二是对金融监督管理与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完善。三是从立法技术上进行完善,与相关金融法律和法规进行衔接。
7月,历时两年,历经四次审议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公司法进一步明确了八个方面的内容: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完善公司成立、退出制度,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完善相关主体法律责任。
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洗钱法更加系统地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措施,强化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责任,也确保国内立法与国际法律接轨,促进反洗钱的国际合作。
2024年以来,财政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增加财政支出规模,2024年安排财政赤字4.06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万亿元,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达到28.55万亿元;二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安排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三是有力保障基层“三保”和重点领域,腾出资金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重点领域支出,2024年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超10万亿元,支持地方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更大力度支持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基本民生保障,加大对科学技术创新、乡村全面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当下,宏观经济运行压力仍然较大,土地财政弱化、经济放缓叠加化债的约束,地方的流动性面临压力,加大“央进”力度,保持地方流动性可持续以及激发地方积极性尤为关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当前能发挥多重作用:一是以必要的支出力度扩大总需求,通过提振内需对冲外部不确定性。二是优化供给结构,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三是稳定预期,当前各方对财政政策的期待较高,通过财政政策实施超常规逆周期调节能够更好地稳预期。四是防范化解包括房地产和金融在内的重点领域风险,更好地推进保交楼、收储等,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特别是安排“6+4+2”万亿元化债政策是此次一揽子增量政策的重点,说明我们国家政府慢慢的开始积极主动地化解隐性债务,通过实施大规模债务置换将隐性债务“显性化”,以此来实现对地方债务风险的全面把控,有助于更加有效地解决债务风险,另一方面帮助地方畅通资金链条,增强发展动能。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长期资金市场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发布,分阶段规划了未来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长期资金市场高水平发展的目标。新“国九条”囊括了推动长期资金市场高水平发展的总体要求、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加强交易监督管理、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等内容。证监会会同相关方面出台政策文件,与新“国九条”共同构成“1+N”政策体系。
新“国九条”具有多方面突出特点。一是充足表现长期资金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长期资金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充足表现强监管、防风险、促高水平发展的主线。要坚持稳为基调,强本强基,严监严管,以长期资金市场自身的高水平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的大局。三是充足表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特别是针对去年8月以来股市波动暴露出的制度机制、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明显问题,及时补短板、强弱项。
新“国九条“对我们国家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意义巨大。具体而言,一是本次指导性文件站位高、目标明确,高规格制度有助于活跃长期资金市场,改善投资者情绪,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长期资金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二是有利于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助力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全方位、立体化布局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门等相关主体行为;系统性规划运用中长期资金、其他相关各方合力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明确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三是有利于提升我们国家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结合此前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去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新“国九条”发布对进一步完善长期资金市场基础制度,优化长期资金市场投融资功能,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助力实现建设金融强国,推动“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助力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引导长期资金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四是有助于投资者整体风险偏好的进一步改善。但同时也存在长期资金市场改革进展不及预期,宏观经济增长压力超预期的风险。
2024年5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对银行保险机构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出明确要求,进行了系统部署。
科技金融方面,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工作方案、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等举措,发布长期资金市场服务科技企业16项措施。2023年10月以来,新上市企业中战略新兴行业企业占比92%,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5650亿元,科创票据发行5258亿元。绿色金融方面,出台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美丽中国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2023年10月以来,累计发行绿色债券6254亿元。普惠金融方面,落实落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举措。对普惠小微贷款认定标准放宽到单户授信2000万元,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等制度。养老金融方面,有序推进特定养老储蓄、养老理财、商业养老金等业务试点发展。延长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政策实施期限。加大公募基金养老产品供给。数字金融方面,加快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
做好“五篇大文章”是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如通过支持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二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如通过绿色金融,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包容性,如通过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居民福利。四是提升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通过数字金融,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但同时,中小银行在落实“五篇大文章”过程中,面临着资本和资源相对不足、科技实力不足、业务资质单一、人才短缺等问题。因此,中小银行需要立足自身能力和禀赋,明确“五篇大文章”的发展重点和特色,而不能简单地模仿大银行进行全方位的拓展。
2024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印发。
新“国十条”总体要求,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新“国十条”提出,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九方面要求。
保险行业第三个“国十条”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保险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代的来临。头部保险公司的马太效应有望加强,养老保险、普惠保险等围绕“五篇大文章”的保险业务有望持续得到政策支持,保险资金耐心资本的天然优势进一步夯实。
科创板成立五周年之际,再迎来全面深化改革举措。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下称《科创板八条》),启动科创板新一轮改革。《科创板八条》从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做了阐释和规定。
《科创板八条》与新“国九条”“科创16条”一脉相承,此前“科创16条”已经提出要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并要求完善识别机制,此次是一脉相承延续下来,要进一步推动制度向前走。但与之前的支持科创政策相比,此次《科创板八条》对并购重组着墨颇多,在并购标的、支付方式等方面都进一步放开。同时,证监会也将采取措施鼓励中介机构做真正的“交易撮合者”,而不是“文件起草员”。
《科创板八条》针对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新股发行高价超募、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等问题作出了相应安排,积极回应了市场关切,进一步突出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健全发行承销、并购重组、股权激励、交易等制度机制,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也为下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五年多来,科创板引导资本源源不断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同时,科创板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也有效推动了全面注册制平稳落地和走深走实。《科创板八条》对加强完善科创板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科创板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市场,它是整个长期资金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科创板的改革未来一定会惠及其他市场板块,整个长期资金市场的改革完善,也会更好促进科创板的发展。
2024年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2024〕第17号公告决定自统计2025年1月份数据起,启用新修订的狭义货币(M1)统计口径。修订后的M1包括:流通中(M0)、单位活期存款以及新纳入的个人活期存款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此次调整主要是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形势。一方面,我国个人活期存款M1创设时无法用于即时转账支付,因而未被包含在M1中。随着移动支付的高度发达,个人活期存款已具备转账支付功能,无需取现可随时用于支付,其流动性与单位活期存款相同。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也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可以直接用于支付或交易。
M1统计口径的调整对整体经济运行具备极其重大意义。其一,经济数据透明度、准确性增强。M1统计范围的扩大,能够更全面、精确地反映经济体系的即时支付能力和流动性状态,为经济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提升预测精确度。其二,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修订后的M1指标数据更符合我国狭义货币供应量的现实状况,能够更精准地反映货币供需状况,为中央银行制定和调整货币政策提供有力依据,确保政策精准实施和高效执行。其三,进一步扩大我国的金融开放。全球经济体M1统计口径大都包含个人活期性质的存款及其他高流动性的支付工具。M1将个人活期存款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纳入统计口径有助于中国相关数据与国际标准接轨,便于开展国际间的经济比较和分析,提升中国在全球经济舞台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年来,我国移动支付发展迅速,但支付服务包容性有待提升。为此,《意见》提出要切实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逐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更好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提升账户服务水平、持续加强支付宣传推广等六项主要任务,并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与文旅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民航局等部门通过联合发文或出台工作方案,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推动出台省级工作方案,细化配套措施。
《意见》围绕银行卡受理、现金使用、移动支付等多方面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致力于实现国内国际支付的无缝对接,是对我国支付领域全面优化升级的积极引导。《意见》出台后,支付便利化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支付宝、财付通与商业银行、清算机构、银行卡组织一起努力,一方面推动“外卡内绑”,境外银行卡可绑定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在国内商户消费;另一方面支持“外包内用”,外籍来华人员使用境外钱包APP即可在境内支付的服务。其次,《意见》在主要任务板块,针对不同支付场景和服务环节进行了详细的任务分解与分工安排。例如,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中,明确了地方政府、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各自的职责,从确定重点场所名录到设备改造、相互连通以及考核评价等各方面都有清晰的责任界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链条。自《意见》出台后,3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指南》,4月中国人民银行与文化和旅游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逐步优化重点文旅场所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逐步优化商业领域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形成了一套在支付便利性的跨部门协同合作。这种协同合作机制提高了政策执行效率,为支付便利性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