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客户端微党课(1729)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时间: 2025-01-23 作者: kaiyun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门部署。新征程上,我们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决定》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习指出:“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决定》围绕“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提出了一系列任务。一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要把宪法这一国家根本法摆在突出位置,健全保证宪法全方面实施的制度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逐步的提升宪法实施水平,维护宪法权威。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二是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具体而言,党中央要领导全国立法工作,研究决定国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立法权地方的党委要按照党中央大政方针领导本地区立法工作;要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项目、组织法律起草、重大问题协调、草案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要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依托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要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充分的发挥政协委员、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三是统筹立改废释纂。一方面,要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推动相关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制度建设,根据真实的情况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决定等形式,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继续开展法典编纂工作。要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律和法规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另一方面,要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要加快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加快涉及重大体制调整、重大制度改革、有关方面反映问题突出的法律修改,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弱项,推动国家各方面制度更成熟和定型。此外,要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和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作者分别系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主任、副研究员,国家法官学院行政审判与综合理论教研部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成员)